MT 58—93煤粉篩分試驗方法(圖)
2017-09-20 來自: 鶴壁市英泰電子電器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4835
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業標準 MT 58-93 煤粉篩分試驗方法 代替MT 58-81 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提出。 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唐山分院歸口并負責起草。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安文華、張淑芹。 本標準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唐山分院負責解釋。 |
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業標準
MT 58-93
煤粉篩分試驗方法
代替MT 58-81
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煤粉篩分試驗方法的引用標準、設備、試驗步驟和試驗結果處理。
本標準適用于煙煤和無煙煤。
2 引用標準
GB 6003 試驗篩
GB 6004 試驗篩用金屬絲編織方孔網
GB 6005 試驗篩金屬絲編織網、穿孔板和電成型薄板篩孔的基本尺寸
GB 9909 實驗室用標準篩振蕩機技術條件
3 設備
3.1 試驗篩:選用的試驗篩應符合GB 6003,GB6004和GB6005的規定,選用的篩孔孔徑分別為0.500,0.250,0.125,0.075和0.04 5mm,根據需要所選用的孔徑也可有所增減。
3.2 振蕩機:應符合GB 9909的規定。
3.3 恒溫箱:調溫范圍50-200℃。
3.4 托盤天平:稱量200-500g,感量0.2-0.5 g。
4 試驗步驟
4.1 把煤樣在溫度不高于75℃的恒溫箱內烘干,取出冷卻至空氣干燥狀態后,縮分稱取200g,稱準到0.1g。
4.2搪瓷盆盛水的高度約為篩子高度的1/3,在***盆內放入該次篩分中孔徑***小的篩子。
4.3 把煤樣倒人燒杯內,加入少量清水,用玻璃棒充分攪拌使煤樣完全濕潤,然后倒入篩子內,用清水沖洗凈燒杯和玻璃棒上所粘著的煤粒.
4.4 在水中輕輕搖動試驗篩進行篩分,在***盆水中盡量篩凈,然后再把試驗篩放入第二盆水中,依次篩分至水清為止。
4.5 把篩上物倒入搪瓷或金屬盤子內,并沖洗凈粘著在試驗篩上的篩上物,篩下煤泥水澄清后,用虹吸管吸去清水,沉淀的煤泥經過濾后放入另一盤內,然后把篩下物分別放入溫度不高于75℃的恒溫箱內烘干。
4.6 把試驗篩按篩孔由大到小自上而下排列好,套上篩底,把烘干的篩上物倒人***上層篩子內,蓋上篩蓋。
4.7 把試驗篩置于振篩機上,啟動機器,每隔5min停機一次。用手篩檢查。檢查時,依次從上至下取下篩子放在盤上。手篩1 min,篩下物質量不超過篩上物質量的1%時,即為篩凈。篩下物質倒入下一粒級中各粒級都應進行檢查。
4.8 沒有振篩機,可用手工篩分,檢查方法與機械篩分相同。篩分時不準用刷子刷篩網
4.9 篩完后,逐級稱量(稱準到0.1g)并測定。
4.10 篩分后各粒級產物質量之和與篩分前煤樣質量的相對差值不得超過2.5%.
注:當煤樣易于泥化時,采用干法篩分,其試驗步驟參照4.6- 4.10 條執行。
5 試驗結果整理
5.1 將試驗結果填入附錄A的表格中。
5.2 以篩分后各粒級產物質量之和作為***%,分別計算各粒級產物的產率,取小數點后兩位,修約到一位
5.3 篩分后各粒級產物灰分加權平均值與篩分前煤樣灰分的差值,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附 錄 A
煤粉篩分試驗結果表
(參 考 件 )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提出。
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唐山分院歸口并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安文華、張淑芹。
本標準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唐山分院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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